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辞退 全省公务员考核新办法执行
http://www.mdleader.cn/ 时间:2007/12/19 9:58:41 来源:红网


  临近岁末,各单位也开始对员工进行年终考核。但今年,对公务员的考核将执行新的考核办法。
  
  12月6日,湖南省委组织部、省人事厅联合发文,执行《湖南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该《办法》以公务员法为依据,同时吸收了近年来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公务员考核政策措施,对公务员考核的基本原则、内容和标准、程序、结果的使用以及相关事宜作了全面的规定。
  
  公务员与领导成员分开考核
  
  记者对照1995年制定的《湖南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暂行办法》,发现新《办法》有多处修改。
  
  本办法所称公务员考核是指对全省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。对领导成员的考核,由主管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。在考核对象上比以前更加细化。考核内容上,具体明确了包括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五个方面,重点考核工作实绩。而且将廉政建设纳入了考核的重要内容。
  
  新增加一个“基本称职”等次
  
  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、称职、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。新《办法》增加了“基本称职”(其具体条件和奖惩措施详见制表)。
  
  新《办法》对年度考核的程序作了明确要求:先由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,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;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,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,写出评语,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;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;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;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,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。同时规定,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核,必要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。
  
  考核机构可以设也可以不设
  
  考核方法上,以前是领导与群众相结合、平时与定期相结合。新《办法》增加了定性与定量方面的内容。即“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、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,可以采取被考核人填写工作总结、专项工作检查、考勤等方式进行,由主管领导予以审核评价。”
  
  考核机构上,以前必须设立考核机构,现在改为“可以设立考核委员会或考核领导小组”,也可以不设立,不带强制性,说明对公务员的考核属于日常性工作,越来越成熟,没必要非得设立机构,突出以人为本。
  
  此外,在考核结论、考核结果的使用等方面均做了修改、完善。
  
  连续两年不称职将辞退
  
  新《办法》最让人注目的地方,就是关于公务员可否辞退的问题,新《办法》给出了明确信号,公务员身份绝不是社会上所传言的铁饭碗,可进也可以退。
  
  新《办法》对于"不称职"的考核结果作了详细的要求,“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:思想政治素质较差;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;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;不能完成工作任务,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、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;存在不廉洁问题,且情形较为严重。”
  
  而且,对于“不称职”的处理也非常明确,“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,予以辞退。”
  
  今年年终执行新考核办法
  
  记者从相关单位获悉,今年年终,各单位将按照新《办法》对公务员实行考核。
  
  新《办法》在考核内容、标准和程序上进一步细化,避免考核工作在实践中流于形式。对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特殊情况,分出专门章节进行规定,增强了可操作性。
  
  湖南省委党校政治学部主任、博士何德隆认为,对《办法》的修改,是为了对公务员做出更为全面、客观、准确的评价,从而切实督促公务员把公务员精神体现在具体工作中。对于客观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,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,促进勤政廉政,提高工作效能,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,有重要的意义。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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